信息来源:科研处   发布时间:2021-04-12 浏览量:
各院部处室:
根据《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》(锦科协发〔2017〕27号)文件精神,市科协、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1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见附件。请于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。
联系人:孙思懿
附件:锦科协发通知、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、申报未发表技术创新论文格式规范、学科设置及代码、成果汇总表